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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第 3 周考勤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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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第3周考勤情况通报如下: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六条:

,给予警告处分;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记过处分;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累计旷课5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求学的道路的确艰难!

请各位同学自觉遵守学校考勤条例,珍惜上课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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