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周考勤情况通报如下:《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六条:,给予警告处分;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记过处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累计旷课5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求学的道路的确艰难!请各位同学自觉遵守学校考勤条例,珍惜上课时光!
第3周考勤情况通报如下: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六条:
,给予警告处分;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记过处分;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累计旷课5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求学的道路的确艰难!
请各位同学自觉遵守学校考勤条例,珍惜上课时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