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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方图说 | 您是优质的知识产权投诉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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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阿里巴巴知识产权投诉平台通过媒体宣布,其考虑在全平台推行投诉分层机制,将知识产权投诉人划分为优质、普通、劣质和恶意四个类别,并配置不同的处置机制和资源。



阿里预计该机制将大幅提高“恶意投诉”的举证门槛,并希望借此来保障优质的知识产权投诉方的利益,让打假资源得以高效利用,尽可能减少因恶意投诉行为给卖家带来的损失。


根据阿里巴巴官方统计数据显示

2016年阿里全平台知识产权投诉商品量2000万以上,其中,有1531个投诉方发起的投诉占投诉总量的0.59%,却占据了商户申诉成立总量的80%,这说明大量申诉成功案例高度集中在极少部分投诉方身上[1]。

注[1]:

北京商报《阿里巴巴全平台产权投诉商品量超2000万》,http://tech.sina.com.cn/i/2017-02-20/doc-ifyarrcc8058513.shtml


而这里的“极少部分投诉方”,本小律以为应该约等于阿里拟推行的分层机制中的“优质知识产权投诉方”。


那么,咱们就来分析看看,要成为阿里投诉平台上的“优质知识产权投诉方”,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前提条件呢?




首  先

得保证您用于向平台投诉的知识产权

权利真实、合法、有效。


据阿里披露,在平台受理的投诉中,不乏一些伪造的“美术作品公开发表声明”、“商标注册证”、“商标授权使用证明”等。此类“师出无名”的投诉行为,实在是不值得提倡。


本小律作为“资(diao)深(si)”的知识产权从业者,对于此类“无本套利”的行为真真是相当鄙视。正所谓,世上功成名就之路千万条,为啥一定要选择与诈骗为伍呢?




其  次

商业经营以诚信为本,不得使用恶意抢注行为



恶意抢注,通常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抢先将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商号等加以注册的行为。


如《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除去恶意抢注的商标、商号,专利领域因为申请制度的固有问题(如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仅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还存在一些不符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要求的技术(设计)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部分权利人依据这些实质上不具备授权条件的、法律稳定性较差的专利,向阿里平台提起侵权投诉,这无疑是单方为电商平台赋予了“专利实质性审查”的义务,于法于理都站不住脚。


因此,作为一位优质的知识产权投诉方,如果您用于投诉的权利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那么请您在提交/上传投诉材料时,一并提交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及一份“侵权比对说明”,此举既是您诚信的体现增加您的信用评级,又让平台能够尽快鉴别并作出处理措施,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您也有可能会说——强行要求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从根本上就不合理:


一方面,;

■ 而另一方面,专利权评价报告从申请到取得历时2-3个月,报告到手后,侵权产品很可能已经下架,。


对此,本小律想说的是:

如果没有专利权评价报告,电商平台既无义务也无能力对您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进行“实质性审查”,那么最大可能就是——拒绝您的投诉了。


当然,您也可以说,实践中电商平台也会在没有评价报告的前提下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哦~我有先例呢~


那么,请原谅本小律孤陋寡闻咯~事实上,本小律想说的是,评价报告是否一定要在投诉受理阶段就提供呢?


窃以为,电商平台是否可以考虑,在接受投诉方投诉时,暂不设置必须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条件,转而在申诉程序时看看被投诉人是否对专利权的稳定性提出质疑;如果提出质疑,可再要求投诉人提供。



Anyway,作为“大(diao)咖(si)”级的知识产权律师,本小律慎重建议您,当您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具有较高的价值时,可尽早办理评价报告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请那些恶意碰瓷的,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通过隐瞒、歪曲、伪造等手段发起投诉的“知产流氓”们,尽快撤离。阿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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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咏贤

图片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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