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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劳动【零】纠纷才是过好年,看看法官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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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病假晚回单位报到,是否属于旷工? 

■飞机误点致损失,单位能否处罚员工? 

■员工未及时续签合同,单位可否终止? 

■上班闭目养神,单位辞退是否合法?

休完春节长假返回单位上班,很多员工重新回到工作岗位,投入到工作中。可是,有的员工却没有这么幸运了。春节前后又进入了一个离职纠纷的高发期,不少劳动者因此引发的法律问题

看点

01

休病假晚回单位报到,员工被记旷工遭辞退

 “我就晚回来3天,还补交了病假条,可公司说,这假条不符合要求,因此给我记了旷工,把我辞退了。

 “当时我都蒙了,赶紧找到人事部许部长解释,但他说公司规定病休证明必须由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出具才有效,我交的病休证明是老家村里卫生站给开的,因而病休证明无效,所以那三天不能算病假。单位还说我没履行请假手续,这三天也不能算事假,只能算旷工。”刘女士无奈地说。

支招:职工须提交病假材料  

  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褚军花认为,该经贸公司规定,休病假须由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病假条、请事假须履行请假手续、累计旷工三天将解除劳动关系,其内容符合常理,,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经过公示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23号)第8条规定,参保人员因患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在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或住院治疗,但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第12条规定, 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 

  本案当事人老家在农村,一旦生病必然先到村里的卫生站治疗,单位应考虑她的实际情况。同时,员工在老家生病,不能按时到岗又未及时向单位请假,员工的做法也存在瑕疵,因此,她应该提供看病时的诊断书、药费单据等,以此证明晚上班是生病造成的。


看点

02

员工未及时续签合同,单位称合同自动终止

宋先生入职11年,其劳动合同于2016年2月14日期满。春节前放假时,办公室郑主任通知宋先生于2月14日节后第一天上班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宋先生满心欢喜,结果初六那天因喝酒过量导致昏迷。送到医院后,医生说宋传渭是酒精中毒,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了损伤,经输液治疗,第3天才醒过来。

  2月17日到车间交了病休证明后,宋先生急忙到办公室去续签合同,不料郑主任告诉他:“你未按时到公司办理续签手续,原劳动合同已于2月14日期满终止,单位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了。”

支招:职工有权续订合同   

  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褚军花认为,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可享受12个月的医疗期。

本案中,宋先生于2月17日上班,仅休息了三天,属于医疗期范围内。同时,单位要求他于2月14日续签劳动合同,但此时他正处于昏迷状态,无法请病假,在15日清醒后马上向单位告知生病事宜,上班后又补交了病休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所以,单位不能因宋先生未按时去续签劳动合同而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相反,宋先生依法有权要求单位续订劳动合同。


看点

03

飞机晚点未按时投标,职工遭单位索赔千万

在某建筑公司工作6年,从普通职工升职为业务经理的谢先生,却被单位要求赔偿1000万元损失,否则主动离职,且不能要求公司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对于其中原因,谢先生介绍说:春节过后上班时领导临时决定让我去参加投标,在办公室订了机票后,我回家拿了趟随身物品就去了机场。因天气不好,飞机落地晚了一个多小时,等我到达招投标现场时人家已经结束了。回来后老总对我大发脾气,说我耽误了投标需赔偿单位1000万元损失,从2月起工资全部扣除,直到抵完所有损失,若不同意就让我写申请主动辞职。”

支招:单位无权要求赔偿   

      首先,单位临时决定派谢阅臣去外地参加投标。然而,造成飞机晚点是天气所致,属不可抗力,并非其个人原因导致的,所以他对此不承担责任。

      其次,即使谢先生按时到达会场参加投标,也未必就一定能中标。所以,本案中的中标后能获益1000万元,就不能要求谢阅臣赔偿损失。

  同时,根据《工资支付规定》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由此来看,本案中,单位要从2月起扣除员工工资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员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看点

04

员工上班时闭目养神,遭用人单位直接辞退

  春节后第一天上班是情人节,在某科技公司做技术员的史先生把手里的活儿干完,赶紧跟女友联系怎么过节。当晚,史先生送完女友回家,已是凌晨2点多。

  第二天早晨,史先生到单位打完卡后,把当天要绘制的图纸铺在桌上,还没拿笔,他就感觉困得睁不开眼,脑子很晕,便坐在椅子上闭起眼睛。

 “刚上班就睡觉,你们是怎么管理的?拿着工资不干活,马上辞掉!”耳边传来一连串的怒吼声,史先生睁眼一看:公司老板带着几个部门经理正站在他工位旁。他刚想解释一下,技术部刘经理对他说:“你收拾一下,马上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吧。”史先生一下子愣了,张着嘴说不出话来,老板也没理他径直离去。

 后来,陈部长拿出一张刚打印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让史童明签字,上面“离职原因”中写的是:工作时间睡觉,。他拒绝签字:“因为闭目养神,单位就有权辞退我吗?”

支招:   

1.用人单位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且职工在工作时间睡觉被认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2.职工存在单位规定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行为;

3.用人单位依据该规定对职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结合本案来看,假设某科技公司存在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且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睡觉被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那么该单位还需要对史先生在工作时间睡觉这一事实行为进行举证。

如果只有老板和部门经理等作证,会因为与用人单位存在利害关系而很难在庭审中得到支持。

  另一方面,本案也对员工有警示意义。节后综合症是困扰职工的一个问题。合理安排假期,不影响自己的工作,是每个员工都应当注意的问题。如果是在工作中闭目养神,通常理解只是闭眼休息一下,但并没有进入睡眠状态,而且时间一般不会长,这与工作中睡觉是有区别的。因此,结合本案来看,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作者:王香阑,来源: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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