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字典价格联盟

什么,“新华字典”竟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还记得上小学那会儿,书包里时常装着一本《新华字典》,碰见不认识的字时,就赶快拿来查查·····


《新华字典》影响了亿万民众的语言生活,已成为中华文化的标志性符号,堪称“国典”。但让人诧异的是,《新华字典》竟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2017年6月份,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的“新华字典APP”上线后,迅速吸引了大量用户下载。这本最初只有巴掌大的辞书,在触网后华丽变身的同时,却因“新华字典”是未注册驰名商标还是通用名称而引发纠纷。


近日,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下称“商务印书馆”)诉被告华语教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语出版社”)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商务印书馆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支出27万余元


商务印书馆诉讨商标权



近年来,市面上出现了冠以“新华字典”字样的多种版本的图书。商务印书馆以“擅自生产和销售打着‘新华字典’名义的辞书,导致市场混淆”为由,与华语出版社展开商标保卫战。2016年10月份,。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带了共计200多本各种版本的《新华字典》,铺满法庭地面。两个出版社的《新华字典》放在一起对比,有些连封面图案设计都非常相近,很难分辨区别。



商务印书馆诉称,商务印书馆于1957年出版了其第1版《新华字典》,并连续出版至今,已连续出版了《新华字典》通行版本至第11版。2010年至2015年,原告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华字典》在字典类图书市场的平均占有率超过50%。截至2016年,原告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华字典》全球发行量超过5.67亿册,获得“最受欢迎的字典”吉尼斯世界纪录及“最畅销的书(定期修订)”吉尼斯世界纪录等多项荣誉。长期以来,“新华字典”发挥着商标的作用,稳定地指向产品的来源商务印书馆。经过商务印书馆长期使用、培育和经营,“新华字典”已被打造为辞书领域的精品品牌,积累了良好的品牌美誉度和知名度,成为公众熟知的字典品牌,构成驰名商标。


商务印书馆认为,华语出版社生产、销售“新华字典”辞书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未注册驰名商标,且被告华语出版社使用原告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第11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支出40万元。同时,。


未注册驰名商标惹争议



华语出版社认为,“新华”本身没有商标标识性功能,属于特定历史时期产生的通用词汇。《新华字典》的编纂属于建国初期社会公众汉字扫盲项目,《新华字典》的命名、编纂、出版发行均由国家推动产生,任何人均无权要求独占使用该辞书通用名称。相应的商标权益也应由《新华字典》的编撰者主张,商务印书馆无权主张。华语出版社另提供证据称,至少有30多家出版社出版了上百种以“新华字典”为正书名的图书。


显著识别性是商标的基本特征,是一个标识可以作为商标的基本属性。只有具有显著特征的标识才能发挥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进而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或保护。“新华字典”是否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是否构成未注册驰名商标呢?


,本案中“新华字典”具有特定历史起源、发展过程和长期唯一的提供主体以及客观的市场格局,保持着产品和品牌混合属性的商品名称,在相关消费者中形成了稳定的认知联系,具有指示商品来源的意义和作用,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


相关机构关于“出版行业品牌影响力调查报告”显示,在参与调查的读者中有70.34%的人使用过《新华字典》,并有39.3%的读者知道《新华字典》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



从相关公众对涉案“新华字典”的知晓程度来看,“新华字典”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从商务印书馆使用“新华字典”持续的时间和销售数量来看,近60年间“新华字典”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销售数亿册,销售量巨大,销售范围非常广泛。从商务印书馆对“新华字典”宣传所持续的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来看,“新华字典”已经获得较大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从“新华字典”受保护的记录来看,“新华字典”已经多次受到保护。据此,。


同时,,“新华字典”作为商标,其商誉亦与其内容紧密相连,商务印书馆作为“新华字典”未注册商标持有人不仅享有权利,更承担了《商标法》意义上商标持有人对其提供商品质量的保障义务,及与其驰名商标美誉度相称的传播正确汉语言文字知识的社会责任。“新华字典”作为未注册驰名商标给予保护不会破坏出版行业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损害知识的传播。


什么是未注册驰名商标?

未注册驰名商标是指商标的使用者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或者尚未来得及对商标申请注册,或者注册申请尚未被核准,但事实上经过宣传和使用已经在相关公众中有了很高知名度,为大家普遍认可的商标。


现行《商标法》中明确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弥补了我国商标保护体系中原有的不足,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抢注”现象。由于未注册驰名商标想要获得充分保护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此企业更应立足我国商标保护法律体系的现状,采取多种措施来保护自身的商标权益。


近似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



《新华字典》的配色可以说是“经典色”,给消费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商务印书馆发现华语出版社擅自生产和销售打着“新华字典”名义的辞书。例如:实用《新华字典》(全新版)、实用《新华字典》(修订本)、学生《新华字典》(双色全新版)、学生《新华字典》(全新大字本)、小学生《新华字典》(全新版)、学生《新华字典》(精编本)等,而且,华语出版社的部分字典与商务印书馆在先出版的《新华字典》(第11版)特有的包装装潢高度近似。


华语出版社则表示,商务印书馆涉案《新华字典》(第11版)的装潢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有装潢”,不会使购买者产生混淆或误认。商务印书馆涉案《新华字典》(第11版)装潢设计不具有显著特征及独创性。华语出版社早在2006年开始出版的系列图书即采用了上下双色的装潢设计,华语出版社涉案《新华字典》与其系一脉相承,并未抄袭商务印书馆涉案《新华字典》(第11版)的装潢设计。


,经过商务印书馆长期的宣传和经营,公众能够将上述装潢的整体形象与《新华字典》(第11版)的商品来源联系起来。《新华字典》的装潢所体现的文字、图案及其排列组合具有识别和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具备特有性。华语出版社在与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相同的辞典商品上使用相近似的装潢设计,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华语出版社因擅自使用《新华字典》(第11版)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小结,假如商务印书馆早就把“新华字典”注册为驰名商标,也就不会有今天的麻烦了。优蚁小编建议,商标持有人还应加强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这不仅能够保护商标持有人的权益,也是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市场健康秩序的需要。因为类似于“新华字典”这样的未注册驰名商标,不仅代表着一种辞书、一种商品,也是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具有一定公共属性的商品。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图片来源:互联网



优蚁网历史

2008年,北京环球惠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优蚁网)成立。10年间,不断积累全球年费管理经验,缴费区域覆盖超过全球100个国家,并成长为知识产权综合型第三方平台。


优蚁网的业务涉及全球专利年费管理,商标注册、续展及商标评审,涉外专利代理,涉外专利文献翻译等拓展性业务。



在优蚁网(www.zhimy.net)自助申请商标,连代理费都省了(一标一类仅需官费300元)!您还等什么? 


小提示:优蚁网已将中国商标申请系统化,您可以到优蚁网的平台上按照平台提示,轻松完成中国商标的申请。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