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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教你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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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何为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了人民群众居家旅行中最常见的代步工具。但是随之而来的则是每年都在增加的各类交通事故,现在,一个在律师行业摸爬滚打了多年的老司机将教你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

一、立即停车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因未依法摆放警示标志导致二次事故放生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事故后立即摆放警示标志是很多司机会忽略掉的一个程序。

二、拍照,报警,报保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但现实生活当中在事故发生后,一方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主动提出由其承担责任并要求私了。在此种情况下各位一定要注意,在未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的情况下,千万不能因对方的承诺而改变事故现场。如果随意挪动事故车辆破坏事故现场,一旦对方反悔,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很难向对方追责,甚至会被倒打一耙。

因此,建议各位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理性根据事故情况采取拍照、报警、报保险的方式固定证据。

 三、查看对方有效证件,属临时牌照的查看是否过期。
驾驶机动车必须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对于尚未登记又确实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临时牌照的期限一般为十五天。

另外机动车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所以在事故后,如果对方没有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临时牌照过期,可要求交警对对方进行处罚,在划分事故责任时对方将承担更多责任。

 四、坚决不能逃逸。
根据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故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要求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应当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逃逸人后十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出来后的五天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逃逸交通事故还未侦破的,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3)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六、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复核申请。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七、怎样取回被扣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所以车辆被扣后,只要车辆合法就不用担心,只需要耐心等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做出检验、鉴定结论,然后就可以安心取车了。如果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后的三天内申请重新鉴定。

八、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怎样处理。
在一起交通事故当中,一旦交通管理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接下来就是定损后的赔偿问题了。如果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则根据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再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大小由双方或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直接向其提起诉讼,追究其责任)。

如果造成伤残的,可以向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评定伤残等级,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赔偿损失数额或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提起诉讼时应当注意诉讼的时效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诉讼时效为一年,造成的财产损失时效为两年)。

 
温馨提示:
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从民事角度看就是赔偿问题,但若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将涉嫌“交通肇事罪”,难免牢狱之灾!因此,提醒各位朋友一定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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