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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屌丝男士”“逆袭”“给力”等网络流行语真的适合注册成为商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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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死宝宝了”“我已经用了洪荒之力了”等网络流行语迅速走红网络。网络流行语传播度高,通俗易懂且趣味性强,正所谓“人红是非多”,很多人随着潮流“打起”了把“网络流行语”注册成商标的主意,可是,你知道注册网络流行语成为商标需要哪些条件吗?且听小七为娓娓道来吧~




 一、商标合法性


《商标法》里面明确的规定,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及其他法律的要求。其合法性审查主要体现为违反第十条第一款第。这种不良影响是对价值观、道德观等不正面形象,影响了社会的良好风气及带来负面影响。


如某公司曾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屌丝男士”商标,先后被称商标局、商评委在审查程序中予以驳回。,。他们申请的“屌丝男士”,并且带有讽刺意义,会对社会风气和社会文化产生消极负面影响。

 



二、商标显著性


商标显著性能够帮助用户区分商品。如果仅仅直接用商品的质量、原料、功能、用途来作为商标名,那么该商标就是缺乏显著性的。


“给力”“逆袭”等词语,虽然并没有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但是这类词语缺乏显著性。我们在注册类似商标时需要适当考量。



 

三、商标在先性


《商标法》规定商标存在在先原则。商标在先原则即是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类似商品上在先申请,在先初步审定、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对于商标注册成为网络流行语,网络流行语申请商标成功机率是比较小的,对此笔者在对于商标注册还想给大家提点建议。


一、要考虑商标的具体意义


商标是商品的重要标志,我们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我们是为什么要注册这个商标,这个商标对于我们而言有何意义。脱离了商品,商标就没有任何意义。网络流行语虽然传播性高,但是如果与商品没有任何关联,我们注册起来也是没有任何用途的。在我们注册商标注册,先咨询商标顾问,让商标顾问给你合理的建议,从而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的机率。


二、网络流行语商标注册需慎重考虑


对于创业者而言,商标是作为企业的文化的标志。所以我们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根据企业文化、产品特色、商品用途等多方面综合考虑。从长远看,网络用语并不适合作为企业的标志。一个好的商标会传达一个企业的灵魂,能够给企业带来新的动力。


  (来源:知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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