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字典价格联盟

越界(十):跨境继承系列——“内地居民就应该在内地立遗嘱”,对吗?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点击屏幕上方蓝字关注不要忘记北京,或搜索微信号lvebao_stephenwong


(本文系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善端原创连载,欲阅读其他章节,请关注黄善端律师公众号:不要忘记北京 lvebao_stephenwong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黄善端


刚刚有内地朋友咨询关于立遗嘱处理香港财产的问题。他说先前咨询了香港律师,香港律师建议他应该在内地而不是在香港立遗嘱。大概的说法是“如果他的遗嘱内地政府不认可就会没有效力”,还有“法律关注的是立遗嘱人是哪里人而不是遗产在哪里”等等。


无论是香港律师还是内地律师,给内地客户提供类似以上的建议,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说。对于以上提到的说法,不能说错,但至少是不全面。


先说所谓遗嘱需要经过内地政府认可的问题。内地居民的遗嘱,目的在于处理位于香港的遗产,将其分配给自己所确定的受益人。因此关键的问题是,在立遗嘱人将来百年归老后,遗嘱中的受益人能否顺利地按照遗嘱的内容取得立遗嘱人在香港的遗产。这取决于遗嘱能否通过香港的遗嘱认证程序获得认证。那么,遗嘱要顺利通过香港的遗嘱认证程序,是否以遗嘱先获得内地政府认可为前提呢?


实际上,对于境外居民遗嘱的认证,香港遗产承办处有一套完整的检定规则,也确立了不同的检定方式。其中,、公证机构等)的认证为依据进行检定,但也包括在没有这些机关先行认证的情况下,遗产承办处按照香港法律规定自行进行检定。因此,对于内地居民所立遗嘱,也并非必须所谓“经过内地政府认可”才可以获得认证。关于香港遗产承办处认证内地居民遗嘱的具体问题,将在本系列的后续文章中进行详细介绍。


那么,“法律关注的是立遗嘱人是哪里人而不是遗产在哪里”的说法对不对呢?准确的说法是,法律既关注立遗嘱人是哪里人,也关注遗产在哪里。如同任何跨境法律事务 ,必然同时涉及两地法律,当事人也必须同时遵守两地法律的要求。处理香港遗产的遗嘱,必须经过香港遗产承办处的遗嘱认证程序,而这套程序的基础就是香港法律,如果说因为遗嘱人是内地人,所以就不用关注香港法律,那显然很不准确。关于内地居民处理香港遗产的遗嘱,应如何同时符合两地法律的要求,同样会在本系列的后续文章中作详细介绍。


至于内地居民应该在哪里立遗嘱以处理香港财产的问题,并非三言两语所能说完。在此可以先指出,实际上,内地居民处理香港财产的遗嘱,既可以在内地签立,也可以在香港签立。在不同地方签立法律会有不同要求,因此重点是,无论在哪里签,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要求。容后详述。




本文系作者原创,欢迎转发

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出处(保留下面公众号ID)


想了解不要忘记北京更多

请关注公众号lvebao_stephenwong

长按下方二维码点“识别图中二维码”直接关注



更多内容请关注

法律e讲堂公众号lvshiejiangtang

长按下方二维码点“识别图中二维码”直接关注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