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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征集“互联网+”现代农业实践案例及新农民创业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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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市[2016]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应用,推动农村互联网创业创新局面的进一步形成,,并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会议暨新农民创业创新大会上集中展示推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结合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和新农民创业创新等工作,遴选优秀实践案例和“双创”成果,认真做好选报工作。

  (二)充分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农业农村“互联网+”特点,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先进性和创新性,可以引导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和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对地方政府、企业和广大农民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征集范围

  “互联网+”种植、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电子商务、农业农村大数据、农业信息服务等领域,以及新农民创业创新和互联网基础设施等基础保障支撑领域。

  三、内容要求

  (一)围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重点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环节的实践探索,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农村催生新业态、发展新经济。

  (二)突出利用“互联网+”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实践探索,带动农业市场化、倒逼标准化、促进规模化、提升品牌化,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三)具备一定的示范带动效应和推广应用前景,运行模式和商业模式清晰,数据准确,不得杜撰和虚报材料,内容描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能从方法上启发思路、从模式上提供借鉴、从实践上引导创新。

  四、材料报送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主体将相关材料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竞争选拔、优中选优”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农口部门筛选出本辖区推荐单位。、。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推荐“互联网+”现代农业优秀实践案例和“双创”成果各4-5项,、,并以正式文件报送。优秀实践案例和“双创”成果不能重复申报。

  (三)推荐材料(纸质一式2份,电子版发电子邮箱)为通讯题材,3000字以内,按附件所示模板撰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我部将遴选出的优秀实践案例和创业创新成果汇编成《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百佳实践案例及新农民创业创新百佳成果》,公开发行。同时,、中国农业信息网设置专栏,对百佳实践案例和百佳“双创”成果进行宣传推广。

  (四)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版可提前报送)。为方便沟通,请各推荐单位一并报送一名负责具体工作的联络员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国伟、康春鹏

  联系电话:010-59191465,59191507

  联系邮箱:yinguowei@agri.gov.cn

  联系地址:

  邮  编:100125

  附件(原文链接下载):1.推荐汇总表

  2.“互联网+”现代农业百佳实践案例推荐(模板)

  3.新农民创业创新百佳成果推荐(模板)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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