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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资质专题培训学习和答疑笔记汇编(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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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前面】:本文摘录自“环评论坛”,内容为环评论坛版主“东方”参加“资质管理专题培训(北京)班”的笔记,本次发布前有修正。内容仅供参考,政策解读以官方解释为准。

该培训班由环保部评估中心2015年11月组织,培训主要内容为“环评资质管理思路,新《办法》、《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解读。针对申请资质的条件、材料申报要求、材料审查重点等常见问题进行解读,并现场答疑。

资质管理专题培训学习和答疑笔记


培训时间

2015年11月4日

笔记要点

1、取消登记培训,可直接登记,变更登记亦不需要培训

2、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不显示学时,按8学时/天计

3、取消工程师从业年龄70岁限制,只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一直从业,已注销人员在补足近三年的继续教育学时可以重新登记

4、取消工程师注册后满一年才能变更单位注册限制

5、取消报告表、评估、验收专业类别,这几个类别可随时上报变更行业(学时要满足)不受登记满3年的限制

6、取消评价机构与审批部门级别关联,也就是乙级可以做任意级别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项目

7、取消甲级单位总量控制(原为全国200家)

8、评价机构资质范围调整满足条件可随时申报,取消1年只能调整1次限制,范围调整无类别数量限制

9、乙级评价机构资质范围调整申请时业绩不需要对应类别,项目主持人的任何类别报告书或表的业绩均可。比如欲增加“化工石化医药”类别,4人中2人的所有报告书或表的业绩(如交通运输类、社会服务类等)各4项就可以了;甲级单位范围调整仍需要对应类别。资质范围调整取消类别专业人员要求,如“化工石化医药”类别不在要有“化工专业”的专职人员了

10、资质证书期满未在9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续的,会通过 “监督管理数据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得知,随时会予以注销资质,切记不要忘记延续,后果很严重!第三十八条也是动态监控随时发现后随时……

11、资质申请上报3份材料,环保部会根据是否需要征求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或其它部门意见自行征求意见,同时申请机构可先自行征求意见一并提交

1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主持单位可以有合作环评机构或其它专业机构(公司、个人),但章节签署必须为环评工程师(本单位或合作环评机构的),签字人对其编制内容质量负责,环保主管部门不追究非评价机构或人员过失。(附原文:第二十三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由一个环评机构主持编制,并由该机构中相应专业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环境影响报告书各章节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应当有主持编制机构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主要编制人员

13、上岗证彻底退出了,即使编写也是由章节负责人负责质量

14、合作环评机构章节签字内容不能超过50%,否则视为出借资质50%如何界定尚不知如何把握

15、编制人员名单表根据单位自己情况填写审核人,即无要求审核人签字,报告由主持人负责

16、报告报批和存档本签章和签字必须为原件,否则会受到处罚,以后会重点查,切记

17、受理重点检查:评价该机构资质以及环评工程师从业单位和专业类别符合性;报告书(表)中的资质和责任页格式

18、审批中重点检查编制质量

19、不再颁发纸质工程师登记证了,以电子邮件告知。不再要求环评文件附具登记证书

20、存档管理:报告原件;监测报告原件(特殊可以通融)、委托合同(可以为复印件,但需要时能随时拿出原件)、公众参与材料、审批(核准)文件、二级审核记录等;

21、主管部门检查会检查环评机构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2、第三十七条环境主管部门的处罚如限期整改,只对本部门及直属的部门有效,例如A省 A1市处罚甲机构限期整改六个月,在整改期间A1市及直属的环境主管部门均不受理甲机构的环评审批或核准,但在A的其它市,其它省均不受限。

23、“环评机构工作质量监督管理数据信息系统”近期重点为省一级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不排除其它级别

24、认可环评机构建立分公司、办事处,认可环评专职工程师在分公司缴纳社保,子公司人员不算专职人员

25、建设项目环评合同需要与总公司签订,分公司、办事处签订及三方合同不认可

26、A企业把“可研、环评、设计……”总承包给B公司全权代理,B公司可与C环评机构签订环评合同(建立在真实有效基础上),代理公司可直接付款给C环评机构

27、分公司是否可以收取环评合同中的编制费由工商、税务管理部门确定

28、退休的公务员为环评工程师,在满足廉洁等要求基础上可以作为专职人员

29、环评机构现有资质有效期内只要不申请资质范围调整、不申请资质等级晋级人员按原来要求,其它条件参考新办法,上报填写新的申报材料表

30、环评机构要资质范围调整、资质等级晋级,现有的类别也要按新办法要求

31、申报的社保证明是近3个月内出具的社保清单,清单无必须缴足3个月社保要求

32、过渡期资质延续不需要业绩证明

33、离岗创业人员算专职人员,但要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34、脱钩单位在上报脱钩方案前已注册的环评工程师均可计入70%范围

35、规划环评任何单位均可承担

36、http://hps.mep.gov.cn/zzgl/ 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指南”均为最新的,不要被后面的发布时间影响

 (附注以上笔记发布前有更新校核。)


 附:其他参加培训人员笔记汇总,仅作为补充参考

环评工程师从业情况管理规定

1、           不需要登记培训,包括首次和变更专业类别。首次申报和重新申报超过3年仅需提交近3年的继续教育证明。

2、           取消一年内不得多次变更从业机构的限制。

3、           将变更专业类别仅可与再次登记同时申报,调整为每累计满3年可随时申报变更专业类别。不需要再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           简化办理程序两种情形免于申报,不再发放登记证书,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不再要求环评文件附具登记证书。信息公开,环保部建立从业情况数据库,注意及时查询。

5、           取消报告表、评估、验收专业类别,这三个类别的人不需要累计满三年申请变更,可随时立即变更。

6、           本人主动申报首次,从业机构变更,专业类别变更,有效期满再次申报,调离而注销,符合规定重新申报。需从业机构申报不具备民事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7、           免于申报单位名称变更,资质等级变化。

8、           环评工程师申报时限要求变化起30个工作日起,有效期满需要在期限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申报。申报程序:环保部网站申报(主动申报的情形均需网上申报)。

9、           责任追究弄虚作假,三年内不得作为申请时配备的工程师,也不得编制和签字。

10、      继续教育第一作者论文 16学时。5万字以上的著作,48学时。新增两点:作为课题组长和主要成员的科研技术成果,48学时。参加环评专业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并发表主题发言的,4个学时。同一申报期内,累计学时。

答疑阶段

1、           编制人员数量没有要求。

2、           可以合作,但是主持机构承担相应责任,和谁合作不限制,签名表上只能一个环评单位的工程师签字。

3、           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是有当地的营业执照,可以在当地上社保。

4、           资质延续,是否需要提交业绩?这次延续不需要提供业绩,到明年年底延续要业绩。如果机构现在满足要求,可以按照新管理办法来延续4年。

5、           非环保系统事业单位对出资方没要求,2016年之后资质到期之后不可以再延续(核工业、航空和航天行业除外)。

6、           区域环评,规划环评暂时没有明确的资质要求。

7、           增加和延续乙级类别不需要有相应类别的业绩,任一类别的业绩都可以,但是甲级必须相应类别。

8、           需要脱钩的机构,是否先申请延续再申请脱钩?可以,没有冲突。

9、           脱钩机构的环评工程师可以在提交资料时一并注销。提前注销不计入基数,同时注销,计入基数。

10、      调走的环评工程师业绩可以算作单位业绩,但不能算相应类别工程师业绩。

11、      报告表类别任一类别都可以。

12、      工程师在调入前的科研成果不能算做本机构的成果。

13、      环评工程师没有年龄的限制,再次申报按重新申报,提交近3年继续教育。

14、      上岗证不再进行变更,不再对上岗证做要求,不再受理和办理一切有关上岗证方面的工作。

15、      离岗创业可以认为是机构的全职工程师。

16、      每个类别累计满三年才能变更,除了评估、验收、一般报告表。

17、      不可以签订三方监测协议,监测协议必须是和建设单位签订。

18、      首次登记和变更行业不要登记培训了

19、,只要脱离环保系统出资就可以。

20、      核与辐射报告书需要相应类别的业绩才能申请,有一个输变电与广变通讯工程师就行。核与辐射报告表延续也需要相应业绩。

21、      科研成果应以环评单位为主体。

22、      直接和建设单位直接签署协议,三方协议、合同不可以签署。

23、      三个月内出具社保,对缴纳多长时间没有要求。

24、      过渡期内延续,业绩要求以资质有效期往前推四年。

25、      只有养老、医疗保险,去掉了失业险要求

26、      有简单的变化,发函,发传真就可以。

27、      审核记录没有工程师要求,任一人均可以是审核人。

28、      总包与分包合同,最好与建设单位签署。

29、      合同条款不能有包批复条款。

30、      核与辐射工程师也要求完成相应类别4项业绩。

31、      只要不是工程师就可以作为两个环评机构的法人代表。

32、      在合同之前可以按照旧的分类来进行。

33、      原资质管理办法每年需要上报业绩,而新管理办法每年的业绩可以不用报。

34、       工程师再次登记不需要提供业绩。

35、      新聘工程师上个单位的业绩可以算做是个人业绩。

36、      人员签字名单里必须是一个环评单位的人员。

37、      70%改制,9.1算10个人。

38、      封面、资质缩印页、签字页和批复作为业绩。

39、      科研课题,牵头单位及主要参加单位都算。

40、     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声明:以上内容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记录整理,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公众号认可推荐。如遗漏或错误,请及时回复告知修改。具体资质管理的要求以环保部资质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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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青木 冰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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