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是我读研时的室友,聪明的犹太人。
本科毕业的时候,他的设计是全校第一。
我们坐一起画图时,经常东扯西聊。
有天他跟我说起一个朋友,他说:这朋友是他认识人里最聪明的一位。
轻松地考取了剑桥,轻松地从政治经济系优等毕业。
随后去了一家小到无人问津的公司,正常的上下班,结了婚,平时在家看看电视,过着出奇平凡的生活,在聚会聊天时依然睿智鲜明。
丹尼说,“他总是认为像他这样的人,该去做出些什么,你懂的,就是一身的本事和智慧该有所用。” 说罢,他苦笑道,摇着卷发脑袋。
我说,这样看来,我也认识一位。
L是我的高中同学,比我大两届,轻松考取了牛津大学工程系。
之所以说他轻松,因为我们曾在考前住一块儿。与其说是复习,不如说他就是在打游戏,打累了说要看30分钟书,30分钟后,站起来伸个懒腰,说句任务完成,随后继续玩游戏。
L长得也不错,1米85的身高,有点像吊儿啷铛版的王力宏,爱打篮球,幽默机智,人缘也好。
他英语不行,雅思死活考不到6.5。但牛津在对他初审之后,居然例外他可以不用雅思。
记得他在终考物理前的15分钟还来我房间打CS。我说你再不过去,就该迟到了,他才在爆完几轮人头之后,溜达去考场。
一小时后,L跑回我窗台,我说你咋就出来了,2小时的考试。他说做完了,不难,就提早交卷了。
二小时后,我见着考完的人群从我窗台陆续走过,他们低头抱怨:这次考试真特么难,题都来不及做。
就这样,L从牛津毕业,去了伦敦远郊一家工程公司,从此悄无声息。
几年前,我同另一个L的朋友相见吃饭,我问L现在咋样?
“他啊,我前阵子刚去他家玩,打打游戏,自己做做炸酱面,你懂的,老样子呀。L呀,他是我见过最安逸的人。”
他笑道,哈哈摇着脑袋。
说回到丹尼,自从毕业之后,一直游离在建筑的边缘。
几个月前在北京798办了次画展。
来感受下这股画风吧,
致骨骼惊奇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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