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
为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第四条规定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专家资格条件人员。在职人员须由其所在单位审核同意,非在职人员由相关学会(协会)或其他组织推荐。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填报。.cfda.gov.cn),点击首页右下角“专家库信息管理平台”,进入平台填写、打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专家报名表。首次登陆须进行用户注册。
(二)寄送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寄送下列纸质材料:
1.,须本人签名,经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17年3月10日。寄送材料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17年3月15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一)寄送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15号楼,,邮编100070。
(二)联系电话。:刘沐雨,电话010-88331029。
:王星,电话010-53815732。
信息管理平台技术咨询联系人:牛昊巍,电话:010-57017181。
继续阅读
1.保健食品备案从22类维生素、矿物质起航
2.特医食品注册审评专家家库管理办法
3.
更多内容请关注公号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