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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景名胜区名山联盟徽志和象征物设计方案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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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景名胜区名山联盟徽志和象征物

设计方案征集启事

为传承和弘扬我国风景名胜区博大精深的名山文化,搭建名山风景名胜区互促互鉴、合作共赢的交流平台,提升名山的整体影响力和竞争力,现就“中国风景名胜区名山联盟徽志”和“中国风景名胜区名山联盟象征物”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具体征集设计方案如下。

一、征集物名称

(一)中国风景名胜区名山联盟徽志(以下简称“徽志”)

(二)中国风景名胜区名山联盟象征物(以下简称“象征物”)

二、设计要求

(一)“徽志”和“象征物”的整体构思新颖、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创意性、识别性和独特性,能够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

(二)“徽志”应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旗帜、广告宣传、各类印刷品及证章等。

(三)“象征物”设计要求具有我国风景名胜区名山文化特征,或选择我国名山文化的代表性物品。“象征物”可用于风景名胜区名山联盟联谊活动宣传和传递,应为便携可移动的纪念性物品。

三、征集范围

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投稿。

四、投稿要求

(一)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联系人:赵旭伟 联系电话: 010-88315310 18500505932

(二)投稿作品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时递交。

1、电子稿件电邮至 29600544@qq.com,以“名山徽志及象征物征集”作为邮件主题。

2、纸质稿件一律采用A4彩色稿(手工和电脑绘制均可),在信封正面注明“名山徽志征集”,邮寄至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B座11层;邮编:100044 。

3、寄送的设计方案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评审和奖励

中国风景名胜区名山联盟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出入选“徽志”和“象征物”作品各1件,入围作品各3件。评审结果拟定于2015年10月,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在中国名山——安徽省九华山风景区组织召开的首届中国风景名胜区名山联盟工作会议予以公布。

“徽志”入选作品设计者奖励人民币元10000元;

象征物”入选作品设计者奖励人民币元10000元;

“徽志”和“象征物”入围作品设计者奖励人民币3000元。

六、设计作品版权

入选及入围的“徽志”和“象征物”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归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所有。

特此公告。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名山联盟筹备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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