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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历与读书 成就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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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

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

 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加西亚·马尔克斯



    喜欢读书的朋友中不少都怀揣作家梦,许多作家写作之路也都始于读书。本期书语小编特别为怀揣作家梦的书友推荐一本书——马尔克斯的《活着为了讲述》。《活着为了讲述》是马尔克斯的自传,虽然只写到作家前三十年的生活历程,但是,从他童年的一路走来,我们或可以寻到自己写作的入口。


加西亚·马尔克斯 著

李静 译

南海出版公司



    一本词典 走上作家之路的关键

      “陪妈妈去卖房子那天,我回想起了儿时所有记忆深刻的事……”妈妈的房子没有卖掉,马尔克斯却被故乡的一草一木唤醒:“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从那一刻起,儿时所有记忆深刻的人与事、贪婪的阅读经历、身边各种奇特的现实、向权威与成规挑战的勇气将他带进了“写作”这个甜蜜而痛苦的陷阱。他写道:“过去我也有过类似的感受,但只有那天上午我才认识到这是灵感喷发的紧要关头。”马尔克斯找到了只属于他的创作之泉。

    读《活着为了讲述》,不难发现纷繁的生活阅历和读书成就了马尔克斯的文学创作之路。循着《活着为了讲述》,我们来看看马尔克斯的读书之路。

    二十出头的马尔克斯,放弃学业,不管不顾,一心要当作家。书中写道:“我念了三年大学,刚从法律系辍学,我的时间净用在读书(抓到什么读什么)和背书(背诵绝无仅有的西班牙黄金世纪诗歌)上了,借阅的译作已足以让我掌握小说创作的技巧。”虽然已经在报纸增刊上发表了六个短篇,并赢得好友们的赞誉和一些评论家的关注,此时的马尔克斯可以说,还在混沌中找不到方向,“下个月,我就满二十三岁了。我逃过兵役,义无反顾地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天黑了,就随便在哪儿凑合一夜。前途一抹黑,生活一团糟……前行的道路上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更要竭力避开无数的诱惑: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然而,从马尔克斯的记忆中,我们看到马尔克斯最初是通过图画表达给他留下印象的一切的。直到他四岁那年,外公把一本“大砖头”放到他的膝盖上,告诉他,“这本书无所不知,天底下百分百正确的书,仅此一本”。马尔克斯写道:“外公送我的词典激发了我对文字的好奇。我把词典当小说,按字母顺序不求甚解地往下读。那是我第一次接触词典,它是我作家的路上一本关键的书。”我记得莫言也是一本新华字典开始读书之旅。看来,作家也有相似之处的,那就是对文字的敬仰。

    另外,作家对故事的天生喜好。马尔克斯写道:“当孩子听到一个真正吸引他们的故事后,想让他们再听一个,就没有那么容易了。爱讲故事的孩子则没有这个问题,我就没有。我想听一个,再听一个,怎么听也听不够,总希望第二天能听到更精彩的故事,所有这些故事都带有一种故事的神秘。”或许真因为对“故事”的极大好奇心,让幼小的马尔克斯童年的记忆丰盈充实,风姿摇曳,陪母亲回去卖房,不过是推开了封锁他童年记忆的闸门。

      “我好不容易才学会阅读……后来进了蒙台梭利学校,老师不教辅音名称,只教读音,我这才读懂了在家中储藏室翻到的第一本书。那本书装在大木箱里,积了厚厚一层灰,不仅脱线,还残缺不全,但我还是一头栽了进去,读得如痴如醉。”几年后,马尔克斯知道那本书是《一千零一夜》。

     在书中,马尔克斯不止一次写道自己当初的境遇:“文学小组中,数我最穷困潦倒。我那两份工作固然重要,但薪水都不高。我常常躲在罗马咖啡馆僻静的角落里,写到天明,或读到天明。饿了,喝一杯浓巧克力,吃一块夹着上好西班牙火腿的三明治,。”另外,在书中,他还不止一次地提到世界书店:“中午十二点、下午六点,我通常都会准时出现在世界书店。”在这里,他能读到原本读不到的书,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只有百读不厌的书 才是值得读的



     回忆自己参加卡塔赫纳小学入学考试,他写道,“他(考官)没有想到我小小年纪,读的书既多又杂……考官说,我这个年纪,最好去读《堂吉诃德》。书架上没有,他答应日后借给我看。”跟马尔克斯聊了半小时的《水手辛巴达》《鲁滨逊漂流记》的考官就是校长胡安·本图拉·卡萨林斯,马尔克斯称他是自己儿时的朋友,对他特别关照的同时,还允许他把校图书馆的书带回家,马尔克斯说:“其中的《金银岛》和《基督山伯爵》成了我坎坷岁月中的精神食粮。我如饥似渴地读,想知道下一行发生了什么,又不想知道,生怕精彩戛然而止。读完《一千零一夜》和这两本书之后,我永远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百读不厌的书才是值得读的。”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书,初读就欲罢不能。关于《堂吉诃德》的阅读,马尔克斯是这样写的:“此书远不及卡萨林斯所言那么震撼。游侠骑士睿智的长篇大论我看不下去,侍从的糊涂话和混账事一点儿也不好玩,简直让我怀疑:此书非彼书。但我告诉自己:博学的老师不可能推荐错。我像一勺勺吃药那样,很努力地一页页啃。到了中学,《堂吉诃德》成了必读书,我又试过几次,还是无可救药地厌恶。直到朋友劝我把书放到厕所,方便时翻一翻,我这才着了魔,从前往后,从后往前,反反复复地读,意犹未尽,直到能整段背诵。”对于卡萨林斯老师,马尔克斯说,我再也没有见过,但我永远对他心怀感激。

    进入中学,马尔克斯就得到了“诗人”的名号。他过目成诵,且随手写致同学的打油诗。这又让小编想到莫言,记得小莫言也是打油诗的行家,看来“英雄所见略同”是有章可循的。   

    关于自己的中学时代,马尔克斯写道:“嗜书占用了我的业余时间和几乎所有的课堂时间。我能背出哥伦比亚所有脍炙人口的诗作,以及西班牙黄金世纪和浪漫主义时期的佳篇,其中很多诗也出现在正在学的中学课本里……我从不刻意去记,读三四遍,诗歌佳作自然铭记于心。”

     细读《活着为了讲述》你会发现,马尔克斯回忆中每每提到读书。在讲述国立男子中学的经历时,他写道:“从就读于圣若瑟中学起,我就恶习缠身,逢书必读,课后读,课上基本也在读。十六岁时,我能一口气背出在圣若瑟中学学过的所有诗……我一读再读,无人指导,没有顺序,上课时间基本都在偷偷读。国立男子中学图书馆里的书我全读过,那儿的书都是别的图书馆(不比学校图书馆好)不要的,很难描述:有官方出版的文集,老师们不感兴趣于是捐出来的书,以及一些不知从哪儿漂来,决定停泊的书。我忘不了米内尔瓦出版社的乡村文集,那是由堂丹尼尔·桑普·奥尔特加资助,,共一百本,不论好坏,将迄今为止哥伦比亚人写的书一网打尽。我打算从第一本开始读,能读多少读多少,直到今天,依然让我感到战栗的是,中学最后两年,我几乎实现了这个目标。”他还写道,在国立男子中学最美好的事情就是,睡前大声朗读文学作品。从刚开始的半小时,到后来的一个多小时,可以想象,如此日积月累,单睡前朗读,他就读书不少。


自谦没受过系统教育 只是手不释卷的读者



    初入大学,下午没有课,马尔克斯就“窝在房间里或合适的咖啡馆里读书。书是偶然或靠运气获得的,更多的是偶然。买得起书的朋友把书借给我,借期都特别短,我得连夜看,才能按时还。”

    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马尔克斯说:“我读得断断续续,磕磕绊绊,直到耐心耗尽,难以为继。如此断言,为时过早。多年以后,当我不再心浮气躁,又把它重新拾起,仔细研读时,不仅发现了自己从未怀疑过的真诚的内心世界,还在语言运用、时态安排、结构处理等文学技巧上受益匪浅。”

    另外,马尔克斯还在书中记述了阅读卡夫卡《变形记》的感受:“它的开篇就为我指出了全新的人生道路。”马尔克斯这样评价:“这些书很神秘,不但另辟蹊径,而且往往与传统背道而驰。事实无须证明,只要落笔,即为真实发生,靠的是无可比拟的才华和毋庸置疑的语气……读完《变形记》,我不禁渴望生活在那个与众不同的天堂。新的一天来临时,我坐在多明戈·曼努埃尔·维加借给我的便携式打字机前,试着写一些类似卡夫卡笔下可怜的公务员变成大甲虫的故事。之后几天,我没去上学,依然沉浸其中。”

    在创作了一系列短篇之后,马尔克斯写道:“对于当年读过、膜拜过的许多小说,我只是对其中的创作技巧感兴趣,换言之,吸引我的是文字背后的‘木匠活’。从初始三篇形而上学的抽象短篇到那个时期的最后三篇,我找到了对作家起步切实有用的门道,甚至没想过去摸索其他形式。我觉得,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不仅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体裁,还有截然不同的结构,混为一谈是件要命的事。今天,我依然这么认为,而且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坚信:短篇小说的地位高于长篇小说。”

    不管生活条件如何恶劣,也不管手头如何拮据,马尔克斯从来都没有停止读书。他称自己是个没受过什么系统教育但手不释卷的读者。他说,“我意识到二十岁读《尤利西斯》和《喧哗与骚动》纯属年少轻狂,体会不深,决定以不抵触的视角再读一遍。确实,当年觉得乔伊斯和福克纳深奥、卖弄,如今却觉得他们的书有摄人心魄的简单和美。”

     “从出生到少年时代,记忆关注未来,忽视过去。因此,我那时对故乡的记忆才会一如往昔,未被乡愁理想化……”外祖母奇妙的鬼怪世界,外祖父的战争故事,挥之不去的童年记忆、求学经历中的机遇与奇遇,不能忘怀的青葱岁月……读《活着为了讲述》,会自然而然联想到马尔克斯的小说。比如:《百年孤独》中的小金鱼、吃土少女,《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中的千日战争退伍金,《苦妓回忆录》中的老板娘等。《活着为了讲述》就像一把密钥,为我们打开了魔幻世界的门。将真实的人物与记忆在虚构的背景中还魂,马尔克斯的小说也正应了“活着为了讲述”的书名,生活的经历,加上读书成就了马尔克斯的“讲述”。


■书友点评 

   @囧姑娘:这本书不但给人启发,最重要的是它激发了我的创作欲——不想再懒惰地做一个文化消费者。


    @小酹:非常有意思的自传,充满奇思妙想的小说,而非平铺直叙的传记。出现了大量的人名,家人、记者、作家、政客,甚至还有音乐家,生命的丰厚程度由此可见,却也绕晕了我;自传中提到了很多马尔克斯前期创作的小说,都没有读过。对当时的历史背景,也所知甚少,只能在他的叙述中窥见一鳞半爪。在被热切的生命,强烈的创作欲望与哪怕困顿,仍旧满心对生活的热爱打动的同时,也感受到自己的单薄,不管是知识的积累,还是生活的实践。  


    @Louisiane:马尔克斯以自己为主人公写就了一本“魔幻现实”小说,前四章尤其精彩,那些神奇时刻,那些童年闪闪发光的记忆随着一勺勺清汤,一行行文字,复苏过来,带着最初最鲜活的生命热情。


    @Cenderella:大师是怎么变成大师的,大概跟那片神秘的热土的哺育有关,跟母亲跟整个家族的宽容坚韧有关。特别想知道穿着美丽的绿裙子剪着海燕翅膀一样的发型的梅塞德斯给马尔克斯写了一封什么样的回信,一切戛然而止,只剩那个伟大激荡的年代猎猎的回响,一个礼拜读完这本自传,如同吃下一枚扎实的面包,丰满甘甜。


    @秋刀鱼:马尔克斯的青春史。是窥探老马文学的一个入口,也是老马经典文学著作的注脚。在哥伦比亚动荡的政治局势下,家族情仇及命运,个人的迷茫、放纵与责任,既真实又魔幻,一如老马的小说。


    @Foe:时常潦倒,经历种种,文学始终指引着他。看到了很多马尔克斯小说中情节在现实中的原型。


    @书香溢门:尽管是一部真实的人生传记,却如小说般精彩,风格独特,幽默风趣,又充满了生命的质感。


    @envision小葱:缺少很多拉美背景知识,读起来是少了很多乐趣,不过马尔克斯从文的路倒是让人感慨,他好像天生知道自己使命一样,就这么坚持的走着。


    @宋薇棠:用小说笔法写成的自传,迎面而来的真实画面感,可读性很强,也许人生就是应该来一场疯狂的“置之死地”,因为这样才会有“后生”。可惜老马没能写完他的一生,那场回信过后的戛然而止,竟是永生的遗憾。


    @姜泊:善良,温厚,热情,仗义,执着,浪漫,半生经历比小说精彩,可敬可爱的马尔克斯。


    @柯小帅:前半段写自己的童年少年穿插陪妈妈回老宅很精彩,后面记者的经历有点读不下去,总之还是很厉害。


    @小子其王:一开始读起来不情不愿,仿佛知道了小说的原型那些魔法就消失了,然而读着读着就读完了,马尔克斯的自传和他的小说一样有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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