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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之际,创作人刘家昌决定起诉华纳音乐授“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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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词曲创作者刘家昌因韩寒在电影《乘风破浪》中未经授权用了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曲《在雨中》,向韩寒提出抗议。


(挺好听的)

今日,刘家昌再发微博,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韩寒在电影中使用歌曲《在雨中》是获得授权的,只不过获得的是一个假授权!华纳盛世音乐版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授权韩寒使用歌曲《在雨中》,而华纳盛世对这首歌曲的著作权则来自环星音乐国际有限公司,环星音乐对此出具了《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声明书》。可是,环星本身手里并没有《在雨中》的著作权!韩寒可不是买了一个假的授权么。

刘家昌表示,自己曾经起诉环星音乐侵权,并获得胜诉,没想到,“十年后华纳还用盗版公司的授权在中国行骗”。刘家昌决定起诉华纳公司,并希望更多人一起帮助国内创作人走上正轨,让作者们能得到应有的待遇跟尊严。韩寒转发了刘家昌的这条微博并表示支持。

以下是刘家昌微博原文及PO出来的相关证据:

打假日,要说实话,外国人说中国不重视著作权,1975年我在日本写了《我家在哪里》、《海鸥》两首歌分的版税买了第一幢房子,在国内四十年两千多首歌曲,在我回忆录《刘家昌开口》第一集,有画面为凭,几个电视台用我的原创,我却不知道,国内有些代理版权的机构,他们汽车、洋房、高楼大厦,创作人却分不到,泱泱大国还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吗?

前些时跟韩寒先生发生一点误会,《乘风破浪》电影用了我的《在雨中》,版权从华纳取得,我不认识华纳,我跟韩寒先生通了电话,他说华纳是国际大公司,我反问他,哪一个国际大公司专业管理版权的,不找原创人,去跟小偷买脏货来赚钱,中国华纳跟美国华纳兄弟没有关系,是一群给洋人打工用华纳两个字在中国以大公司自居,韩寒先生把他跟华纳合约及华纳从香港环星唱片取得代理权寄给我,十年前我在香港告过环星盗版,他们败诉,十年后华纳还用盗版公司的授权在中国行骗,一首歌275600人民币,以此类推,我2000多首歌该是大富翁了,中国有上万媒体没有监督好,让这些洋骗子横行,再回过头怪我们中国不重视版权,韩寒先生知道后,要把275600寄给我,我一毛也不收,请他代捐做慈善公益。

本来跟韩寒先生约好,为了创作人的权益,在打假日开个记者会,后来想想自己,既不是当红的,也不为名利,我只是个回忆的桥梁,让旋律流传下去,我不愿借任何人给自己加分,更不能让别人因我而失分,只是正义感驱使,把问题说出来,让政府文化单位能重视,这些不合理的事实,我决定依法对华纳提起诉讼,如有任何所得我会慎重的做公益,把这个盗版的洋公司赶出中国,让全世界都知道中国背着盗版的名,背后是洋人操作的。

韩先生你是在中国有影响力的作家,希望更多人一起帮助国内创作人走上正轨,让作者们能得到应有的待遇跟尊严,制止这些代收版权机构的行为,让中国不再是盗版的国家,如你同意我们的看法,请你代为转发,很多朋友劝我别得罪人,我说我怕得罪好人,坏人我不怕。

有空欢迎你来龙虎山华泉小村看看,后会有期。

(环星的声明书)

(与歌曲权属相关的判决文书)

 

整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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