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已十年,诸多条款有问题,
不仅现在不合适,当年其实就有病。
比如职级和职务,,
法定所谓省部级;县长处长搞并列,
法定所谓县处级;至于市长和区长,
此法居然没提到,整出所谓厅局级,
国家有局省有局,市里有局县有局,
不知局级是啥级?这里说说省部级,
以及所谓县处级。省部怎能搞并列?
,部长是僚不是官,
二者怎能搞并列?部长只管几百人,
,甚至要管一亿人,
二者怎能搞并列?县处怎能搞并列?
县长是官不是吏,处长僚都算不上,
基本就是一个吏,二者怎能搞并列?
,常常只有几个人,
县长要管百万人,县处怎能搞并列?
部长再大是个僚,僚的本质是准吏,
县长再小是个官,,
部长县长不可比,相对市长和县长,
,副部长只是个球,
胡乱提法“省部级”,胡乱提法“县处级”,
,省里工资省里定,
县里工资县里定,,
高于部长很正常;县长工资可以高,
高于处长很正常,,
。僚吏工资如何定?
主要不是看级别,主要应该看工龄。
睁开眼睛看世界,文官制度很成熟,
文官必须管武官,提名任命相分离,
官是官来吏是吏。官的本质是决策,
决策背后是责任,官是法人代表者,
也叫所谓政务官,大多选举或任命;
僚吏本质是执行,助理跑腿和顾问,
协助官员做事情,也叫所谓业务官,
大多考试或考核。
16.9.2夜起草
16.9.3晨于北京世纪城小区完稿
(每天一首打酱油,我写我诗故我在;
社会本来是多元,职务职级是多类,
怎能不分官僚吏?怎能僚吏都算官?
甚至统成官本位?法官绝对不是官,
检察官也不是官,他们大体属于吏)
请原谅本人不能一一回复,如果沟通请通过电邮,邮箱是guhb2000@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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