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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冕容)日前,本报以《小区封闭管理 车不交费不让进》、《后沙峪一小区35名业主昨与业委会对簿公堂》、《顺义35名业主联名告业委会,昨宣判了》为题,三次报道了香花畦小区业委会要求“未交停车费业主车不能进小区”一事,引发热议。为此,,要求业主委员会撤销违法决议。7月12日,,应予撤销。

记者昨日了解到,时隔两个月,因物业公司仍然封堵小区大门,无奈之下,。


(本报2月18日相关报道)


(未交停车费的业主无法开车进小区)

(本平台3月16日的追踪报道)
(本平台7月13日追踪报道)


四十二名业主原告诉称,2015年10月30日,业委会发布《关于涉诉小区封闭管理的业主大会决议》,决议的具体内容为:1.自2015年11月1日起按园区封闭管理方案实施园区封闭管理;2.园区业主车辆进行收费管理;3.全体业主于2015年11月15日开始到业委会秘书处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交纳停车管理费用。该决议公布后,物业公司按照委员会的决议实施,在小区的南北门限制非缴费的业主出行,给业主造成了生活的不便,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利益。


此后,部分原告提起业主撤销权诉讼,。,将业委会作出的上述决议予以撤销,业委会对此并没有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但二被告依旧将小区的西门封堵,南北门需交费才能通行。被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及小区其他业主的生活,导致出行及其困难,甚至连访客都无法进出小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业主造成了实际损失,,对法律约束力的无视,性质十分恶劣。现原告强烈要求二被告立即恢复小区原有的通行状态,保障原告及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状态,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编辑/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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