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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车”上路,这下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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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车上路啦!

 



《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

11月8日,国家旅游局等十一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加强旅居车交通管理,并对不少具体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明晰。对此,业界人士纷纷表示,拖挂式旅居车上牌、上路问题一直是影响消费者选择旅居车旅游的重要因素,也是我国旅居车营地发展的一大瓶颈。依法加强旅居车交通管理,无疑将破解旅居车上牌、上路等难题,可进一步促进旅居车旅游的发展。




对此,,近年来,随着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自驾旅居车旅游逐步成为新兴业态。但是目前旅居车旅游发展也存在拖挂式房车上路仍有障碍、一体化房车收费标准仍不明晰、相关部门管理仍不完善等问题。

虽然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关于全挂汽车上牌照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但仍有个别地方甚至禁止旅居挂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限制挂车进入城区或在城市快速路、高架路及主要桥隧上通行。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这些都是旅居车旅游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阻碍了其健康快速发展。

刘汉奇表示,《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符合标准的旅居挂车可以办理机动车登记,小型客车拖挂车重量由原来的700千克放宽到不超过2.5吨、拖挂式旅居上路按照牵引车辆的高一档标准收费等措施。这些都是专门针对瓶颈问题提出的政策措施,真正起到了“补齐政策短板”的作用,是旅居车上牌、上路等方面的重大政策突破,有利于突破旅居车旅游发展瓶颈,为其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冯凌说,关于旅居车上路问题,交通部门2014年已经下发了《关于规范旅居挂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但由于很多地方交通部门、收费站不执行,使得一些地方旅居车上路难,影响了其消费潜力的释放。《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相关政策落实,同时对旅居车驾驶人提出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助于规范旅居车的上牌、上路管理。

中国港中旅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田群说,《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旅居车的交通管理办法,第一次提到了牵引装置的国家标准,并量化了上路旅居车的型号和规格,表明了进一步明确管理的态度和决心。与此同时,《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关于规范旅居挂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非常必要和及时。,但是在实际落地执行过程中,全国各地章法不一,客观上造成旅居挂车通行区域的割裂。


北京汖致露营投资公司董事长王英寿认为,《若干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应依法为旅居车挂车办理机动车登记、符合标准的旅居挂车上路、改进旅居车驾驶证管理等措施,填补了我国旅居车管理政策的空白,让旅居车管理真正实现了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正式赋予了自驾车旅居车合法的“路权”,为各高速公路制定旅居车收费标准奠定了基础,有利于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市场发展步入正轨。建议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细化旅居车上路的收费标准,加强基层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真正让旅居车“畅行无阻”。

虽然《若干意见》在旅居车交通管理政策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田群指出,目前我国旅居车交通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难以界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如旅居车重量的唯一量化定义是否符合现实情况;限制车型规格的问题需要做出更加科学合理实用的界定等。期待相关部门就这些问题进一步征集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成立专门的培训部门,在驾照学习中增加对旅居车知识的培训,更好地保障《关于规范旅居挂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落地。

转载自: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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